法律咨询

私了,保险公司赔付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期间陪护费,住院期间伙食费,交通费。肇事者不想赔付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伤在右脚脚趾,脚丫裂开,尾端骨头粉碎性骨折,里面的钉子已经全部取出,现在还是会痛,脚趾尾端不能动,而且明显比正常的短了一截。我能起诉他把精神损失费赔给我吗?

交通事故
2012-08-27 10:02:3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这种情况应该可以鉴定伤残的。鉴定后才可以申请精神损失费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上述情况存在以下风险:
      第一,如果侵权人直接先行赔付,有可能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对方赔偿数额不予认可。
      第二,侵权人直接赔付后,对方不守信,不将资料给侵权人。
      建议:由对方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侵权人给予协助,或者由受害人直接去法院起诉侵权责任人和投保的保险公司,由法院依法判决。
  • 可以申请评残,保险公司不赔的其他费用由责任方支付。
    如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可致电咨询!
  • 申请评残,保险公司不赔的其他费用由责任方支付。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并索赔。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