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是一名水泥场工人,不幸施工中身亡,死者生前买了工伤保险,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可以有多少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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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的规定补偿。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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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叔叔的死,按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得到死亡赔偿金、安葬费、抚恤金,具体能得到多少,要看你叔叔的父母是否健在,你叔叔的子女年龄等因素来确定,所以最好直接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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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家属的话,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可以赔偿39万多,如果有孩子,妻子,及看他父母的年龄计算供养亲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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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是全国平均工资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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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