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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已结婚,婚后父母付一部分钱给女儿(即是我)买房,房产证登记我的名字,我还贷款。请问律师,这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或要怎样做和需要哪些证明才算是我个人的财产?

民事相关
2012-08-17 17:55:0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没有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男方可以主张分割。
  • 没约定就是共同财产
  • 没有特别约定,离婚时,房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男方可以主张分割。搜集、保留好女方父母出资的证据。
  • 婚后买房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你和你老公可以写个书面约定,证明这房子是你个人财产。
  • 1,按照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这种情况,只是你父母对你一个人的赠与,男方无权分房子产权。
    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应平分,增值部分也应平分。、
    2,当然若要办这个事之间,最后做一个公证,防止法律风险。
  • 1、按照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你父母对你的赠与部分,系你个人财产。
    2、最好到公证处做一个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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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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