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物品被盗,报案后抓到嫌疑人,我丢失物品为全新,后其嫌疑人家人找到我,全额赔偿,为给嫌疑人减刑,要求出具原谅书,并注明其为物品为旧品,请问这样违法吗?有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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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写谅解书的话,根据你的良心而定,根据你掌握的事实而定,你应当写丢失的物品为全新的,但如果你要规避法律的话,不用注明是全新的还是旧的,如果你一定要实事求是的话,你可要注明是全新的,,,,,,还要看你是否原谅了他,如果你真的原谅了他,你就将你的心态写下来,没原谅就不原谅了,那完全是你的自愿,如果还不明白的话,就由我来给你草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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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出具谅解书,是可以作为被告人的酌定量刑情节的。至于是否出具谅解书,则是被害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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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开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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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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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