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06年11月在一未建小区预买了一套94.27平米商品房,交定金三万元,07年1月交清全款,07年8月被告知那栋楼修起了,柴房没有了,但是房屋建筑面积缩小了2.1个平方,以后再退多交的房款,当时只退了柴房款,我到县房管局查询了登记表,面积缩小属实。08年2月签字后领到钥匙。隔了几天说有点收尾工作没弄完,需要借用装修钥匙,售楼小姐给打了借条。再去拿回钥匙时被告知面积又增大到94.32平米!再去房管局查询时说法已跟开发商一样,拒不承认曾经有面积变小的表格。开借条的售楼小姐要求我交给她:面积差价81元,契税2319,维修基金3092,工本费100,有线初装费550元,共计6142元。我们在面积差价上有争议,至今协商未果。现在还有一栋楼没修完,小区里乱糟糟的,只有一少半住户居住,售楼部在以前收费基础上又提出交测量费94元和物业管理费。钥匙一直要不回来,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