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婚房是在结婚前,由我父母出钱买的,首付80万,贷款30万,产证写的我的名字,婚前女方父母不同意我们,最后女的说会和父母断绝关系,为了有保障,一定要把名字加到房产证上,结婚后我也把她名字加上去了,我们婚房的装修,结婚的酒席,旅游所有一切开支都是我家出的,女方一分钱也没拿出来,结婚后家里所有家务都是我做的,平日开销也全是用的我的工资,但现在女方一不开心就回娘家,根本没办法过日子,我就想知道,如果我去申请离婚,会不会被她分去一半的房产?婚后贷款也全是我家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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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名属于赠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原则均分,但对方没有付出,可以要求少分。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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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房子有女方一半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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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是共同财产 ,原则上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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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房子有女方一半的份额 如需帮助,愿免费协助.可以通过Q Q和飞 信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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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房屋的确权是与房产证的产权人为原则,所以,假设离婚,可能会判决她分去一半的房产。但如果有证据证明父母出钱买的,你父母可以对你们夫妻主张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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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有名字,就有产权!如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 师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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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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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有女方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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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理说确实是平均分割,但若有证据证明父母出钱买的,你父母可以对你们夫妻主张债权。如需咨询,可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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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但需要对其参与还款以及增值部分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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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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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被分走一半房产。但女方可以主张婚后还贷的一半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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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