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今年3月份到5月份在一公司实习,去的时候老板说必须毕业之后去那工作,当时我答应了,可是毕业后各种问题,我没去成,老板当时很不乐意,说忙,说我耽误事,我说我可以先继续在那里干着直到找到新人,老板不同意,然后老板那还欠着我一个半月工资没给,我要了几次,老板都以我耽误事为由不给我工资,还说当初说好了的我毕业之后去那工作,然后我没履行,他就可以不给我工资,请问是这样的吗?对了,面试的时候说是下午上班时间是1点半到5点半,但除了第一天之外每天都加班了,没有加班费,老板说到7点半以后才给20块钱加班费,大多数情况下他都让我们7点之前走。我实在是不懂法律方面的知识呀!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讨回工资并追要加班费吗?麻烦您了!对了,与公司没有签过任何合同。

其它综合
2012-08-08 15: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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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