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家新买的商品房正在装修,打算将原洗手间向客厅扩大一些,改造成两个洗手间。当然,我会对两个洗手间同样做严格的墙面和地面防水处理。但物业管理处一直阻挠,理由是担心将来会漏水,并威胁如果我们继续装修将对我家停水、停电。即使我提出签署承诺,万一出现漏水愿意承担经济损失,物业管理处仍然坚持不同意。因我家的洗手间构造并不是现在常见的下沉式,所以其实洗手间和其他房间的地面厚度本来就是一样的,而且我也没有改变任何承重墙,只要我的防水没有问题并不会对其他业主产生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请问我可以不理会管理处的要求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