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朋友第二次起诉离婚,婚后有男孩八岁,女孩十三岁,她想要女孩,男方不答应,她和女儿已经一年没有联系了,不知道女儿能不能跟她,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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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孩子一般会判一人一个,孩子满十周岁,法官判决时会考虑孩子意见,可搜集对孩子成长有利的证据向法院提交。详细可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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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决。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会被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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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小孩的抚养权,父母双方可协商确定,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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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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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已经13岁了,法院会让她自己选择跟父亲还是母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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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征求女儿的意见。
父母双方对 十周岁 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 发生争执 的,应 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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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还是征求一下女孩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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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超过10周岁的,会尊重孩子的意见,另外,法官会考虑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比如经济能力、生活坏境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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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参考孩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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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超过10周岁的,会尊重孩子的意见,另外,法官会考虑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比如经济能力、生活坏境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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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哪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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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