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请客喝酒,之后,做东的朋友,骑摩托车,出车祸了。朋友的家属,要求赔钱,自己不出钱。所有治疗费用都要我们出。朋友还在昏迷,不知道什么时候醒。责任在谁,我们有责任吗?如果,我们打官司,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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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同其喝酒后,还让其骑摩托车,发生事故导致其受伤,你们主观上存在过错的,要对其伤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然,你作为成年人,理应认识到喝酒驾车的危险性,对自己所受到的伤害也存在过错,按照《侵权行为法》的规定,可以适当减轻你们几个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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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赔偿的责任在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4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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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主要有: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死亡受害人近亲属或者伤残受害人遭受精神损害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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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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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们不知他酒醉,或知道酒醉后拦阻他不让他骑车而对方强行骑车,那么无需承担责任。因为一起吃饭的人之间应当尽到照顾责任,如果无此证据,那么,应当适当承担补偿责任,但因为对方是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有自主能力,你们无需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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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