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和丈夫分居已有两年,登记的时候是在广西登记的,现在男方要来长沙起诉离婚然后庭外和解,我们没有共同财产,没有小孩,所以这些不存在有纠纷,但是当初我在广西要回长沙的时候他们家人曾把我关起来,我妈和姐姐来广西接我回家的时候就进不了他家门看我,我当时打的110,警察来后他们家才开门,说不是关我,只是怕家里来小偷,然后把我身上的的几百元搜走了把我的电脑扣下才让我同妈妈他们一起回了长沙,现在他提出离婚我也同意,因为没有感情了,但想要求赔偿他当时关住我的精神损失费,法院会判给我不?他要是不给经济赔偿我是不会离婚的,我这样做有最后会不会有好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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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建议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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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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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