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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男,21岁,日常生活中特别喜欢小孩子。其在读大学时担任辅导班老师,课余时间与所教的9岁女孩玩耍,无意间触摸其下体。待放学后,女孩告知家长,家长报案。公安机关以“猥亵儿童罪”将其拘留。现案件移交法院,怎么办呢?

刑事案件
2012-08-05 12:01:38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建议委托辩护人,会见当事人,并阅读案卷,调取证据,查清案情,最后做出有利于当事人的无罪或罪轻辩护,以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电话咨询。
  • 你好!你可以聘请律师给你辩护!
  • 委托辩护。
  • 自己申辩呀
  • 你好,事情比较麻烦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从重处罚。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处理。专业刑辩律师团队。
  • 可以委托律师为其辩护
  • 可以委托律师为其辩护
  • 请律师帮你办理
    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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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委托辩护人,会见当事人,并阅读案卷,调取证据,查清案情,最后做出有利于当事人的无罪或罪轻辩护,以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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