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9月12应聘到一家私人投资公司上班,口头约定工资每月3000 业务提成(业绩的5%,后老板改降为1%),每月10号以现金形式发放。 2012年6月10号公司以资金紧张为由拖欠工资至今,6月份的业绩提成也没有按时结算。合计拖欠2个月工资共6000 1100业绩=7100
注:公司一直未签署劳动合同,各类保险也没有按承诺的转正后给员工缴纳,没有考勤记录,没有打卡工资,公司宽带,电话,是以我的名义申请,有工作证,名片,公司人员招聘我在负责,但招来的员工因为工资月月拖欠自动离职,工资也没要上来。我想咨询下,无法证明工资数目的情况下,我该如何追讨回所欠工资,申请仲裁是否能要求双倍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