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租的两间店面,经口头约定,我和他一人一间,转让费、装修费一人一半,到2012年10月31日才到一年,现还差他租金2000元,前天他以莫须有的罪名强行把我店关门,请问我该如何处理,如果起诉,请问有多少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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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我于2010年7月份与持房产证的户主签订5年的租赁合同,现合同未到期房主将此商铺租给另外一个人合同为20年,现房主要求将前期的合同出租方由原来的房主变更现的承租方,因此我由直接租户变为转租户,如需变更,我需注意哪些方面,或者合同怎样签对我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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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算?那要看你的请求事项是什么,以及为什么要关你的门。怕就怕对方不承认口头约定。具体内容,请当面咨询,网上不可能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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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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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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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朋友侵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你签他的钱时一般债务,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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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照租约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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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须要有证据来证明店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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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