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媳是2012.2.2日进公司的,合同签3年,试用期6个月,因前一段时间厂里特忙,几乎天天加班,我弟媳累晕在厂里,现在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要辞退她,叫我签字,我拒签,现在有主管代签,合法吗、我提出赔偿我就签字,人事部说我不签字,在做这个月也不结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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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符合录用的条件必须是在劳动合同或者招工公告中事先告知,否则不可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要辞退,代签退工文件无效。如果无法与公司协商达协议,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加班工资、交足各项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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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符合录用的条件必须是在劳动合同或者招工公告中事先告知,否则不可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要辞退,代签退工文件无效。如果无法与公司协商达协议,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加班工资、交足各项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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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过试用期的,辞退没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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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