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5月7号末次月经,6月24号去医院就诊,做了B超和血液检查,结果显示没有怀孕,医生就给我开了调经的药,7月10号就来了,量特别多伴有腹痛。7月21号再次检查,做了阴超。验血,查尿,医生说怀孕50多天,但是由于吃了药和流血到现在,这个孩子都不能要了,我想咨询下,这个医疗事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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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叙述绝对是医疗过错。协商请求赔偿,无果可依法起诉,诉讼时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关做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法源是依据司法鉴定结论的过错程度进行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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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可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鉴定属于医疗事故,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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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有过错的话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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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要经过鉴定,建议申请医疗主管机关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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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医院鉴定委员会或卫生局提起医疗事故鉴定,鉴定属于医疗事故,对你的赔偿才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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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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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