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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骑电动车载着我老婆在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有一人力三轮车走反道拉着防盗门和我相撞我老婆左腿骨折。我报警后,在医院看病当事人付医药费。交警事故认定书我40%责任,当事人60%责任。我现在要其怎样赔偿?请大家指点。

交通事故
2012-07-25 23:54:4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采取诉讼争取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住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等。保险公司依法应当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事故双方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赔偿。另在执行方面由律师指导更能够保障权益顺利的实现,巧用保全策略,才是一个成熟的诉讼部署,基于交通事故这类案件的特殊性,我们对于家庭困难,经济拮据的当事人,可以给予特殊的帮助。
  • 你老婆可根据责任认定书起诉对方索赔,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构成伤残等级的可主张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 可以向法院起诉
  • 如对责任认定不服可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损失可诉讼解决.
  • 你好!
    你可与对方协商具体赔偿事宜,如协商不成,只有依法启动法律程序。
    如需帮助,可来电与我联系。
  • 可以凭责任认定书,依法起诉要求赔偿;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费、够伤残的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可委托律师处理
  • 你老婆可根据责任认定书起诉对方索赔,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构成伤残等级的可主张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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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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