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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9年7月7日以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的,因为我们的案子比较麻烦,一直在看守所被关押了三年。是2012年的7月6日才被释放,在这期间和外面也没人联系,和家人也见不了面。但是这个期间我之前有三张信用卡被我一个朋友盗用了,一张是广发的,现在欠25343.16元,一张是招商的欠23811元。还有张交通的欠5000多元。我刚放出来我该怎么办?我被抓的这三年银行找过我的家属,家属和银行说过我的情况,银行说他们会查。但这三年家里一直没报案。银行好像也没报案。我现在出来应该怎么办?是不是该报案?银行钱我用还吗?

证券投资
2012-07-25 11: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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