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的时候我与土地承包者签署了土地流转合同一切手续合法有村里的公章镇经营管理站个公章。到09年的时候镇司法所来调擦,在地主那调查得知原来1999年的时候地主和**签署过一分土地流转合同也是到2027年,有偿转让,一万五千元人名币,分十年付给清,**99年,2000年,01年,耕种了三年**在没通知地主的情况下全家搬往外地了,地主只好和村里协调后由于地主不能耕种把地无偿的给村里的村民耕种,到07年的时候地主往市里搬家把房子卖给我了,一起把去地流转给了我,那时**还是和地主没有联系,地主认为**严重违约只给了他三年的转包费剩下七年的转包费没给也没和我协商打招呼,说合同无效了,当时**也没说啥,直到今年**把我给到法院起诉了要求归还他的承包地,请问有关专家我该怎么办,他和地主签的合同有效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