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着电瓶车正常向前行驶,对方也是电瓶车她逆向行驶从马路对面横穿过来,我刹车不及撞向她的车,她轻微擦伤,但电瓶车被撞坏了,她让我陪她去医院和赔偿电瓶车。现在双方的车都被交警大队扣留了,想尽快把自己的电瓶车取回,但对方坚持要我赔偿电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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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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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