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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朋友合作开家公司,两人投资资金一样多(各25W)都是股东,注册法人是朋友名字(营业执照),后来(半年)不合作了,经协商: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应用权力由朋友个人使用并变更了地址,但是没有书面解除之前合作注册登记之类的文书资料(也就是说现在朋友使用的公司除了地址变更以外,其他资料还是和之前注册公司资料的一样),请问:如果朋友现在经营的公司发生债务或者违法了 触及法律法规之类的事情,我会有连带责任吗?,或者说需要负什么样的责任及义务,还有我应该怎样处理这种情况,谢谢!

知识产权
2012-07-20 21:54: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司注册时,你做为股东进行了工商登记,现在你还需要承担股东的法定责任。如果想免除责任,只做地址变更是不行的,还要让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公司,让你朋友一人经营。如需律师帮助请联系
  • 您好,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建议最好去工商局变更下!希望该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需了解详情,可以来电咨询!
  • 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有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建议委托律师提出预防风险的方案。二、因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曾永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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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