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买了套房子,协议交房日期是2012-1-30,2月份去收房时房子房子有质量问题,房屋墙面返潮;书房与阳台地漏被做成了侧漏;等一些小问题,告诉了物业公司,并提交了整改单,但经过几次整改,都没有达到预期要求,现在已有6个月了房屋返潮问题仍未解决,请问这期间的物业费我们该缴吗?现今房子仍因返潮未接,开发商也在查问题,像这样我们可以提出退房吗? 想咨询一下,从法律角度讲,我应该如何维权。如果走司法途径 我们的胜算有多少呢。

房产纠纷
2012-07-21 13:00: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因为不属于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要求退房的主张可能不被支持。
  • 物业管理和房屋买卖是两种法律关系,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是两个不同的企业法人,业主不应该因为开发商的问题而拒绝向物业管理公司给付物业管理费。在物业法律关系中,业主应该向物业管理公司给付物业管理费,业主债务人,物业公司是债权人;在房屋买卖关系中,由于前期的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开发商应该向业主赔偿或者补偿等,业主是债权人,开发商是债务人,虽然两者法律关系不同,但由于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一部分或者有其他资产纽带关系,业主可以提出将债务抵消的要求。 但这是特定的,不能滥用。如果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确实是单纯的两个民事主体,则他们之间是相对独立的,互相之间不应为对方承担民事责任,业主不能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为开发商前期的建设质量等问题负责,因此不能提出以物业管理费抵消前述遗留问题产生的损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给付物业管理费。
  • 是否缴纳物管费一般以接房为准,是否接房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
  • 是否缴纳物管费一般以接房为准,是否接房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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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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