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9日,一名17岁左右的孩子驾驶一辆无牌无证摩托车,后面带一名15岁左右的小孩,飞快的撞到一名82岁的老人后驾车逃逸,老人送往医院后死亡,请问律师这两名孩子或者监护人应当负什么责任,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应当如何赔偿,摩托车所有人是否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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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的孩子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其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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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孩子涉嫌交通肇事罪,15岁孩子不涉嫌犯罪,监护人应赔偿的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等,可以委托律师争取为17岁孩子缓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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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由公安交警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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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