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毕业没多久,但是在毕业之前的时候,某家工程公司招聘,因为当时怕找不到工作了 所以草草签协议。 也签了三方协议。学校一份,自己一份,单位一份。
在单位盖章后拿下来的时候,协议书里付这一张纸条 :
1,毕业生报到时须带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
2.毕业生体检须合格,否则将打回学校
3.毕业生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圆整)
甲方 :*****公司 (附有签章)
乙方: (这栏我没签,是空白的)
现在是我到报到那一天,把报到证 证书 复印件 都交到公司人力资源部了。
当天就派到其他地方去培训,预期是三日后要派到外省去工作。
由于当天才知道被分到外地,所以我和家人不太同意 ,家人第二天一大早还没培训,就要我提出辞职申请,我连培训服装也换给了他们。
没有正式分到公司签劳动合同,现在这情况的违约,要不要缴纳违约金2000元? 谢谢各位律师给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