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去年6月份我下班走路回家的路上,我正在路边人行道走着回家。突然前面转向的大卡车后轮子中间弹出来的拳头大概那么大石头砸到我眼镜。然后砸到玻璃片我左眼完全看不到了。我当场妻子也在旁边我们因为特着急没用报警直接上医院了 然后县医院马上把我转到空军医院 后来做手术了 左眼还是失明了 废了。 在单位办好了工伤证 不过那司机跟建筑局该不该因此承担自认? 当初忙着工伤证得事儿 而且因为认识那个司机就想过放过他 现在想起他连道歉都不会 心里觉得有些不滋味儿 我告他有现在有效果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