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手里持有一份打印的遗嘱,不是父母书写的,而且落款不是父母的亲手签名,而是打印好的名字上按了个指纹。遗嘱上再没有其他人的签名。按照《继承法》的条款,该遗嘱既没有2个以上见证人的签认,也没立嘱人的亲手签认,现父已病故,母健在。请问该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法律根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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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内容是啥,是不是处分了你母亲和你你们的权益及是不是你父亲的手印等都直接影响遗嘱的效力,建议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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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其法律效力。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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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代书遗嘱,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遗嘱应当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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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继承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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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有瑕疵,很可能被认定无效。欢迎来电或见面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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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