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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今年刚过世,关于他的社保、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该怎么领取,该领多少呢!公务员与企业退休、个体有何差别!还有一个就是我爷爷是建国以前参了军的,后到地方工作,这个又该如何领取呢,领取的标准是多少呢!

经济相关
2019-03-22 15:08:25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建议你向社保局了解情况。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你好,你可以到社保部门咨询。
  • 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 你好,可以到社保局和民政局咨询一下情况的,是根据具体情况来定的
  • 可以直接咨询所属于单位
  • 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的标准是户口所在地的标准。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如有余额可以继承。建议到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 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其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工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时,所办理丧事的有关费用支出,不论职工级别,按规定的数额一次发给,由家属掌握包干使用。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抚恤金是由社保发放还是由单位发放? 抚恤金是由社保局发放的。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 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的领取标准可以到当地社保中心咨询了解。
  • 建议详询社保部门。
  • 可以进行具体了解。
  •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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