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署五年,2010.7-1-2015.7.1,今年2012.6.30应该交纳下年的房租,但在此时房主电话通知要涨价,由合同约定的25万涨至40万,且每年递增;第二种方案就是15日内搬家。经多次协商,我们做出让步,按合同约定支付我们3个月的违约金后搬家,记62500元。今早同意,并签订合同,但房主要求分两次支付(搬家前付50%,搬家后验收完毕付50%),我们不同意,最终未达成一致。中午时又说:‘现在他一分钱也不支付了。”请问如通过法律手段,我们可否要回我们的损失(前期房屋装修花费约12万元)及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