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刚毕业,与公司签订一年半的合同(试用期半年),工作一年,提前辞职,经公司同意已经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根据公司自己制定的制度要求赔偿违约金。并以不交违约金为由不给档案。未在公司自己制定的制度上面签字。 请问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未在公司自己制定的制度上面签字。

其它综合
2012-07-07 09:27:4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提前辞职,经公司同意,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 你好,无法与该单位协商解决的,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单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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