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说我办事不利要辞退我…公司是私企,入职得时候是熟人介绍的所以没签合同,现在已经欠了我两个月的工资了…而且当初口头承诺给我的提成,现在还能不能给我了?我估计他会不承认,因为是口头我也没证据,该怎么办?另外有一张公司的转账支票在我手里,我不想还给无良老板了,该怎么办?
-
转账支票有付款期限,一般转账支票自开票日期开始起算有效期为十天,十天后这张支票就作废了,建议还是还给老板,更何况这种办法有可能对自己造成风险。至于你没签合同,你入职时介绍你进入该企业的熟人愿否做你的证人,,口头承诺给你提成有没有人可以作证,或者企业内部有没有跟你做同等工作的员工曾拿到过某种比例的提成,有没有考勤记录或者工资卡能证明你在这里上班的,还有双倍工资及违法解除合同按经济补偿金的双倍赔偿给你等等这些,建议请律师帮你解决,这样可以更全面保护自己的利益。
-
向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
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支付最高11个月双倍工资,对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
你好,转账支票不能不给,否则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