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帮助刘某与一家房地产公司做股权转让的手续借给他几百万,现在股权的66%已经转到他名下。但是因为资金短缺,借款一直未还。最近刘某说为了保障我的资金安全,想让我把以前和他个人打得借条(都配有收条)换成公司盖章的借条。但我认为这样对我来说有利有弊。利在以后他们公司一旦变为不良资产、拍卖、或他人接手我都可以要回自己的钱;弊在他把我们的债务都转给了公司,如果他把公司转给他人,那与他还无关了,我会更被动。这样的情况我应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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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成公司,然后他来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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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成公司,然后他来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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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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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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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