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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也是南郑人, 我想咨询一下有关交通事故的事。 是这样的,2017年6月1日下午4点多,我父亲和亲朋好友一起去田间劳作,出门30米处,一电动车相向而来,撞到我父亲,人当时倒在了左边,据当时和父亲一起走的亲朋说我爸是靠右行走的,电动车打横撞到了我爸,事发后立即报警了,但人受伤严重,就直接先送医院抢救了,警方来后进行现场勘查拍照,医院诊断我爸是重度颅脑损伤,听力大大降低,医生说恢复可能性很小。 开始一段时间,肇事者出医药费,6月19号以后,肇事者以家里没钱为由没交医疗费,为了继续治疗,医疗费我们先出着,肇事者也未出人看护我爸。6月28日,医生说可以出院。今日,肇事者亲属提出私了,我想问一下,私了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如何进行赔偿? 1、期间我们去交警大队问过,交警说根据现场勘查,我爸可能是逆行,要负责任,可是我问过当日现场的人,他们说我爸是靠右行的,只是撞倒后,人躺在了左边,现在这个责任认定书还没出来,如果我爸右行,认定书若判我们有责任,这就不公平了,我们能做些什么?怎样证明我爸是无责任的? 2、期间我和我姐从西安请假回家,到医院照顾我爸,我姐请假5天,我请假4天,两人来去路费花费1千多, 3、住院治疗是,一直是我们家人陪护,肇事者也就是在危险期那几天在医院待着,但一直白天晚上都是我们陪护的。

交通事故
2012-06-28 16:03: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在私了中,一定要首先对你父亲的伤势有个明确的了解,确定是否构成伤残及伤残级别,这才能够确定具体赔偿数额。2、责任认定是要依据交警事故事故认定书为依据的,你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3、因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必要的护理费、误工费是可以主张的。
  • 警察认定责任 按责任赔偿 赔偿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交通肇事责任赔偿情况还是依据责任认定书的。
    要想证明你父亲是无责,还是要找证据,用证据说话。
    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陪护费,伤残器具费等。具体情况可欢迎来电咨询。
  • 交通肇事责任赔偿情况是依据责任认定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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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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