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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在一家上市公司担任主管一职快三年了,其合同也是签订的三年。现本人部门经理无辜说要辞退,就交给人事部处理。人事部没有处理好,就叫本人请假一个月再回去解决,现假期已满,人事部给的答复是赔付请假哪一个月再加一个月的工资,共计两个月工资,没有达成协议,本人要求按劳动法处理即可。辞退只是口头说并未出任何的书面通知。现因未能达成协议,故此还是在公司正常上班。因未达成协议,人事部说交公司法务部处理,至今没有答复。本人就去找人事部总裁,总裁给的答复本人的经理并不能代表公司,不能经理说辞退就辞退,总裁说予以调职,调职车间。并不是同等职位的调职,所以本人不同意。人事总裁说不存在同等职位的调职。请问现在本人应如何处理呢?谢谢,请帮忙及时回答

民事相关
2012-08-15 14: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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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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