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乙方)我家去(丙方)**公司找二手房源,后经介绍,准备拍卖法院的一个欠债房,前期交给**中介1W元的意向金,与**公司介绍的拍卖公司代理商,(甲方)是一个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代理商并不是直接拍卖公司,而是办理后期的陪同拍买及到过户为止的后期服务,目前马上要拍买了,房子起拍为50W,现在甲方需要乙方在付10W的保证金,对此我们有所顾虑,因为甲方人一直在是中介与我们交谈,所以,对甲方的一切都不太清楚。如果目前不准备要房,那之前的1W意向金,就无法要回,我们现在该如何解决,如果要房,我们需要注意什么,如果不要,如何才能拿回我们的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