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2年6月8日223时左右,父亲在过马路马上就要走上人行道的时候,被一辆小轿车从后面撞到,司机是无证驾驶,交警和110来现场看了以后,肇事者将我父亲送到医院,经治疗被撞部位的血肿还没有完全消除,左腿不能用力,不能正常行走,现在住院也没什么好的治疗方法,医生建议回家休养,但是回家后还是不能正常行走,这种情况应怎么办?谢谢!

交通事故
2012-07-02 11:21:5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警察认定责任后 让对方支付医药费 等治疗终结后 ,参考 如下法条 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首先看看对方什么态度,如可协调,与其经行商谈,以免打官司,如不能商谈,就要走法律程序,首先查封肇事车辆。起诉时要求对方n承担不上保险的责任,即保险公司应该理赔的数额。
  • 你好,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按照责任权重进行相应赔偿。
  • 你好,需要先由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
  • 你好,需要先由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