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2岁,月薪2000元左右。在厂里工作时受伤,左手中指和无名指分别断了两节,被裁定为9级残疾,我想问人家一根手指断是9级,为什么两根手指还是十级。如果只能是9级,那么能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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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有一个晋级原则:“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我认为,根据工伤鉴定标准的晋级原则规定,如果一指评为十级,一指评定为九级,应该能晋升一级为九级,以重者定级。
九级工伤待遇如下: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需要注意的是,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河南省的标准,分别为8个月和16个月的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我在网上搜不到上年度新郑职工月平均工资,你问当地劳动部门就可以了。
即,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项相加。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4项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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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享受待遇:医疗费、停工留薪待遇、一次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等等。具体金额需要详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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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鉴定结论的可申请重新鉴定。赔偿项目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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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和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赔偿金、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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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