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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买卖方式以房屋抵债,签订售房合同的时候里面的付款方式应该怎么写?是否可以直接写“以购买方对出售方的债权xxxx万元冲抵房屋价款”?还是按照普通买卖写“xx年xx月xx日前支付xxx元”,然后卖方出具收条表示认可?

经济相关
2012-06-20 13:50: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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