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是04年嫁到贵州的,05年把户口转到贵州,但后来因为感情不和,就离开贵州,之前未在贵州上新户口,09年我们到贵州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以本人已离开本地超一年为由不受理,本地法院又以户口已迁移为由不受理,我们只好去好贵州,找派处所开具未落户证明,找民政局要结婚登记表,但武宣派出所还要男方户口和村委证明才给上户口,男方不可能提供自己的户口来,村委也和男方有关系,不肯开具证明,我姐从05年到现在都处于没有户口的状态,真的没有哪个地方可以接受她了吗??
(如果我们再次去贵州法院起诉,因我姐05年已把户口转到贵州,但在贵州又未上新户口就已离开贵州,现在我们没有什么有效的证件证明我姐这个身份,我们只有一张过期的第一代身份证,和贵州派出所开具的未落户证明,和贵州明政局开局的结婚登记表,这样贵州法院会受理此案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