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11年10月出公差,坐的是我们单位借来的车,(司机本来说是我们的客户,但是现在他们说是司机算是单位职工)结果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我腰椎骨折,术后4个月我在医院做了伤残鉴定,伤残为八级,丧失劳动能力50%,因为我刚到这单位上班半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单位没给我交任何保险,当时我住院期间的医药费用全部是单位付的。但是自从我出院后单位就什么都不管了,甚至连一个问候电话都没打过一个。后来我找单位协商赔偿的事时,才知道单位在没有征求我的意见的情况下私下和对方车已经私了了,(他们私了的协议里说对方车主赔了五万元,是赔付我的药费,但是这部分钱始终在单位那里,我没见到),现在单位不认可我在医院做的那份伤残鉴定,说那是交通事故的,说我这个是工伤。因此一直协商无果,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能得到多少赔偿?是否可以享受工伤和交通事故的双方赔偿?赔偿金额是多少呢?

交通事故
2012-06-15 17: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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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