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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租赁公司开泵车并负责管理此车。一日因有事请假交给我的领导开(有驾驶证操作证开过4年泵车)。第二天 我因为回来太晚与领导有过口嘴并提出辞职,他当时说一时找不到人而拒绝,并想挽留我。后来因为面子问题我答应等他找到人了再走。由于前一天太累就跟他讲了几句话就在车上睡着了。(当时我去工地的时候车子已经在现场工作了)。在下午三点多钟的时候由于他不小心操作失误碰到了上面的高压线,导致我们一工友脚被烧伤,高压线跳闸的事故。后来公安机关以我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我24天后取保候审。(领导在出事后送伤者去了医院后逃逸)请问是否合法并且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劳动纠纷
2012-06-15 15: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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