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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是北京人,他爱人是外地人,申请经济适用房等待中。请问:他爱人在老家购买一套房需要写他们俩人名字,我弟弟在北京申请的经济适用房受影响吗?

其它综合
2012-06-12 21:08:5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看具体条件的。可以参考:
    一、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城市户口三年以上。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最低收入标准由市**根据本市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 单身人员,除应符合这些条例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年龄还应满28周岁。 申请人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抚养关系;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市区建成区的,可以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计算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时应当将申请人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名下拥有的私有住房合并计算;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之日前三年内,因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将家庭或个人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他人的。也应计算原住房面积。 而老规定对这些没有明确规定。 新规还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提出申请: (一)经济适用房申请审批表。 (二)户口薄和身份证。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月收入证明。 (五)住房情况证明。 (六)市**规定的其他材料。 规定的月收入证明和住房情况证明,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对于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核实,取消其申请资格。
  • 咨询保障房管理部门。
  • 咨询保障房管理部门。
  • 咨询房管局
  • 您好,具体咨询保障房管理部门。
  • 咨询保障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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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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