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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几天开面包车和一辆摩托车相撞。当时私了的,在交警队签署了协议的。协议内容如下:我同意支付对方的医药费和营养费。当时医药费只有300元,我给了她500元的营养费。双方都签了字。现在对方说腿还疼,腿内有淤血。要住院治疗。还要我付医药费用。请问他的要求合理吗?谢谢!

交通事故
2012-06-11 08: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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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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