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我在**街上撞伤1个小女孩,6月4日已经出院。现在与她的监护人谈赔偿的问题,请问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可以在交警的调解下赔偿?护理人员的误工费用是否可以不按照公布的标准计算,其父母是个体户,其标准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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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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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营业执照才能确定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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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一般你会损失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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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