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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臺灣人在公司任副總.一年六個月.公司未告知免除職務.我能受大陸勞動法保護嗎.公司一直沒簽合同.為交社保.也未辦理就業證.公司也欠我3.4.月工資到現在不給.勞動單位以未办就業證理由不受理仲裁.我要如何維護權利.我手上有關勞動證據很齊全.就因單位沒為我辦理就業許可證.

劳动纠纷
2012-06-11 01: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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