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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为兰州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今年56岁,是经过考试、竞职答辩、面试等程序,选拔任命的正科级,有党组文件,已任职办公室主任十一年,我一直从事的是公务人员管理岗位,由于组织的原因,错失了我转干的机会,身份在政府机关仍是工人,拿的是工人工资,同工不同酬。请问:根据国家公务员调任规定 ,我均符合规定调任资格条件,我局也有编制限额和职数,我能否调任为副调研员非领导职务?

其它综合
2012-06-07 09:45: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