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5日上午十点钟。夏某在公司接到吴某电话说来公司,十点十分左右,吴某和他叔来到公司,十分钟后孙某等六人进入公司,不由分说,他们一行八人殴打强行带走夏某,至黑色轿车上。公司职员张某上前阻拦,被吴某 和另一个三十五岁男人殴打,致使镜片损坏,脸部擦伤,后张某欲打手机报警,被吴某等人强行夺走手机,手机摔坏。而且恐吓威胁张某,不让报警。(附监控录像资料为证).夏某被吴某强行带走到山上,被人殴打,全身是血,被人强行换上别的衣物,2000元钱和手机也被扣下。请问吴某孙某是否构成寻畔滋事罪和非法拘禁罪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