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侄儿在上小学六年级,吃饭都 是在家里。在5月30日吃完午饭后就离家到学校去午休,学校规定12:50必须到校。可是他却没有到校,却和班上其他几个孩子到河里洗澡,溺水死亡。学校一直也没有发现这几个孩子,当然也就没有告诉家长没有到校。后来有一个社会化上的人经过河边的时候发现了,就及时告诉了学校。学校在20分钟后,才告诉其中一个孩子的亲戚,这个亲戚在学校里上课,这位老师赶去后和另外赶去的路人救起了两个孩子,其他一位已经溺水,后来在没有救起,路人看到这位老师后就离开了,只有这位老师还在救他的侄儿,在这期间学校一直没有来人组织救人,后来这位孩子溺水死亡,知道110和消防到来,学校都没有派人来,孩子死后,要求学校赔偿,学校没有尽到监护权利。请问怎样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