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9号当天夜晚我和朋友一共4人去餐馆吃饭 结完帐 4人分别依次去上厕所 到门口 看见里面有3名男子在谈话 一边谈一边走过来 对方走到门口的时候 其中一名男子用手直接打了我朋友一嘴巴 我们看对方已经喝醉了 当时没有理会 接着他又用手打了我朋友一嘴巴 我们正上前拉开 对方其他2名男子和外面的朋友都冲进来一起打我们4个《我们分别20-23岁》《对方都成年人很壮35-38有7名左右》 我的手被一名男子用啤酒瓶把右手大拇指神经搞断一根 食指肌腱损伤 后来做了个鉴定 初判定是轻微伤 等伤情稳定后可重新鉴定 现在对方也不理不问 我都一个半月还不能拿筷子 握拳也不能 吃饭都是个问题 我想找个律师帮我打官司 我有点不服气伤残的结果 右手都伤成已经这样了 请问我怎样维护自己的和方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