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妈妈3月份被车撞断左脚骨2根,请问是不是达不到左伤残鉴定的标准?现在还不能下地走路。听朋友说如果达不到做伤残鉴定,打官司就不划算。建议交警处理。她负主要责任,我次要。还说一天的补助费是{2人的伙食费和误工=130/天}请问是这样算吗?我该不该和肇事者打官司呢?急急急。跪谢!

交通事故
2012-05-28 13:33:4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