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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6月6日我与人经二十一世纪中介签订房屋出租首份合同。 (2)今年五月,我检查房屋出租情况,发现原承租户未经我的授权而且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擅自与别的租户重新签订合同,并利用差价取得收益(9600元/年). 一、请问他这种行为是否违约属于欺骗,并造成了原首份合同的自行终止? 二、取得的收益是否属于非法? 三、是否涉及犯罪?

合同纠纷
2012-05-23 13: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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